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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意见
(衢职院党[2003]37号) |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的要求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有计划地实施院务公开制度,把直接涉及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的政策、程序和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了使院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规范管理行为,扩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院建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行政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成教处、计财处、科技处、保卫处、图书馆、团委、工会和各系(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院院务、系(部)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室。院务公开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三、公开内容及责任部门
院务公开内容包括: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办事的程序和结果、监督投诉渠道及其它应当公开的内容。原则上,凡影响全院和各系(部)、处(室)发展及与全院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和程度务求简洁、具体、规范。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决定我院院务、系(部)务首批公开的主要内容及责任部门如下:
1、招生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2、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3、人事调配(由组织人事部负责);
4、职称评审(由组织人事部负责);
5、教职工的进修、培训政策(由组织人事部负责);
6、学院事业费预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由计财处负责);
7、有关经济政策和各类收费标准(由计财处负责);
8、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由计财处负责);
9、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由计财处负责);
10、后勤服务承诺制(由计财处负责);
11、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由办公室负责);
12、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由科技处负责);
13、各类评优工作(由各有关部门负责);
1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公开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院、系两级教代会是院务、系(部)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教代会是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途径,开好教代会、落实好教代会四大职权是做好院务公开的根本保证。学院及系(部)的重大问题须交教代会审议。
2、设置定点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院务、系(部)务有关项目。
3、网上公开。在学院网站主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4、在院报、简报上及时向教职工通报有关工作的程序和结果。
五、公开程序
1、各职能处(室)和系(部)应及时将本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报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然后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2、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系(部)办公室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布。
3、院务、系(部)务公开后,要以适当方式听取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大多数教职工(学生)不满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4、建立院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或答复、处理结果,均应归档备查。
5、在教代会上实施公开的内容,按《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
六、监督和考核
为了便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受理各种投诉、信访,学院在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8015030,并在教学楼一楼设立举报箱。
学院将把院务、系(部)务公开工作作为对各职能处(室)和系(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OO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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