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2号)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01-28浏览次数:2824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暂停举办各类培训班的紧急通知》和衢州市疫情联防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结合疫情发展最新形势和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1.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将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17日之后,正式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在没有接到开学通知前,学生严禁提前返校。全校教职工在2月17日前,非因工作需要,不要来学校。因工作需要经校人事处备案,来校的教职工请配合南门保安员做好体温检测、来校登记等工作。从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校园东、西门关闭,所有人员进出校园须经南门各责任部门务必将此决定通知到全体师生。

2.由教务处负责做好开学后教学活动调整以及补考、缓考等工作安排。延期开学期间,各专业可通过线上授课、布置作业、线上互动答疑、在线测试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相关教学、学习情况可作为平时成绩依据,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从即日起,学校各部门单位拟开展的各类教学会议、论坛、讲座、文体、学生竞赛集训等活动(包括已经签报审批同意的活动)一律取消或延期;拟举办的或业已开班的各类校内外培训班一律停班。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结束之前,暂停组织或举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严禁师生参加校外各类培训班。

4.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2020届毕业学生不得在217日之前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5.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发布最新消息,请全体师生员工及时关注。同时请全体师生员工,不传谣、不信谣,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加强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学习,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全校各部门单位、党员教师必须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生命重于泰山,把师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担当责任,严肃纪律,共同建设健康和谐校园。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8